近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非法采砂案,以犯非法采矿罪分别对夏某、沈某等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夏某、沈某等4人在巴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售砂被依法行政处罚,经线索摸排发现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水利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了案件线索。
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办,并公开征集夏某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发现夏某、沈某等4人在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在巴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盗采河砂对外销售牟利,构成非法采矿刑事犯罪。
审理情况:
麻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沈某等4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归案后,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麻城法院依法分别对夏某、沈某等4人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的判决。
共护母亲河:
下一步,市水利和湖泊局将以持续推进河湖治理保护为契机,以深化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重点河段、敏感水域联防联控,严惩非法采砂及相关水事违法行为,让挑战法律权威、危害河湖安全者付出沉重代价,守护好“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幸福河湖,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