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两起非法采砂刑事案件公开宣判

06-07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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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非法采砂案,以犯非法采矿罪分别对夏某、沈某等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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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夏某、沈某等4人在巴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售砂被依法行政处罚,经线索摸排发现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水利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了案件线索。 

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办,并公开征集夏某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发现夏某、沈某等4人在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在巴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盗采河砂对外销售牟利,构成非法采矿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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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情况:

麻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沈某等4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归案后,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麻城法院依法分别对夏某、沈某等4人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的判决。



共护母亲河:

麻城市面积3747平方公里,境内溪流密布,1580余条大小河流汇成纵贯南北的举水、巴河水系,以龟峰山为分水岭,一东一西分别流注长江。如此众多的溪流,丰富的河道砂石资源,单靠一个部门、一个系统、一方力量都很难彻底禁绝非法采砂。近年来,市水利和湖泊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托“河湖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持续强化联合执法、狠抓重点案件查办、全面深化行刑衔接,形成了强大震慑。

下一步,市水利和湖泊局将以持续推进河湖治理保护为契机,以深化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重点河段、敏感水域联防联控,严惩非法采砂及相关水事违法行为,让挑战法律权威、危害河湖安全者付出沉重代价,守护好“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幸福河湖,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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