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森林防火责任告知书

10-27 21:54  
麻城市森林防火责任告知书


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禁野外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间,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烧荒开垦;
二、不准烧灰积肥;
三、不准烧田埂,地边杂草;
四、不准烧牧草;
五、不准乱丢烟头、火柴棍及其他引火物品;
六、不准烧火取暖及野炊;
七、不准打火把,燃放孔明灯;
八、不准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点蜡;
九、不准烧山驱兽使用枪械、电网狩猎;
十、不准实施爆破和实弹射击。


在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违规用火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麻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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