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警钟长鸣
春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当前正值清明节前期,部分祭祀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到位,让寄托哀思的祭祀方式变成森林火灾的一大隐患。
3月22日中午,宋埠镇玉阁村村民项某某在森林防火区祭祀过程中燃烧纸钱引起火灾。该镇专职消防队及村半专业扑火队及时出动,火情得到及时控制并被扑灭。
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六条规定:在林区内及林区边缘500米内禁止烧荒、烧草、烧秸秆、野炊等野外用火行为,其行为依据《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和《麻城市森林防火戒严令》第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森林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目前该镇综合执法中心正在对案件依法办理中。
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野外用火和祭祀烧纸活动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林区内严禁携带火种、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入林区时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清明将至,我们提倡低碳、文明、绿色的祭扫方式,让文明祭扫“更清明”,尽量选择献花、祭拜等无烟火文明方式。(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