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麻城公安快速响应,迅速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4年8月11日,麻城一网民余某(女,37岁,麻城市歧亭镇人)在某社交平台个人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某小区早上出杀人碎尸案了……”,虚构“确实千真万确,警察现在还在,不信可以去看……”的谣言。该谣言在多个社交平台中转发、传播,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同时也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
麻城市公安局迅速传唤信息发布者余某到案接受调查。经查,居民余某在吃早餐的途中听到路人闲聊八卦,在不了解事实真相、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出于猎奇的心理,主观臆断发生了“杀人碎尸案”,并编造谣言,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制造恐怖气氛,吸引眼球。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通过民警批评教育,余某对编造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立即删除了动态,澄清事实,消除影响。8月12日,违法行为人余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麻城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