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麻城市政府采购“四方评价”座谈会在市财政局召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各政府采购主体行为,争创省级政府采购“四方评价”先行区。
所谓政府采购“四方评价”,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四方在评审和履约环节结束后开展信用及履约互评,信用评价实行“一项目一评价”。
座谈会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详细解读了《麻城市政府采购“四方评价”实施方案(草案)》,涉及四方主体四个方面共117条评价指标。参会各方代表紧紧围绕“四方评价”主要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诸多修改建议。市财政局表示,将根据讨论结果继续修改完善,建议各监管部门对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对评价结果为一般或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可采取提醒谈话或责令限期整改等一系列措施。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结合本次座谈会情况,继续优化《麻城市政府采购“四方评价”实施方案(草案)》,探索出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行区经验,秉持全市一盘棋原则,对标先进省市经验做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引领,以市场主体为导向,以降低成本为核心,推进政府采购服务精细化、监督管理精准化、市场竞争便利化,推动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戴晓海 杨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