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小额诉讼促调解,推心置腹化纠纷

07-20 13:52  

7月17日,市人民法院民一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道交纠纷,这是该院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实际行动践行繁简分流机制,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化解纠纷的缩影。 

2022年,李某在驾驶案涉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胡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向胡某赔偿了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后来,因车辆受损维修费用一直没有着落,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案涉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的两家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其各项损失共4万余元。

收到民事起诉材料后,民一庭庭长、承办法官胡成姜立即查阅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原告主张损失依据材料,发现原告诉请基本合理。鉴于该案系小额诉讼案件,且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仅因双方当事人之间缺乏充分沟通而导致矛盾扩大。征求双方意见后,他立即开展“背对背”调解,与原告车主及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各方诉求,找准问题症结,积极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理赔时间、计算方式、诉讼成本及利弊关系。最终,在承办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甲保险公司、乙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畴内分别赔付李某22000元、2000元,李某自愿承担部分费用。

自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以来,市人民法院坚持优化司法服务,完善繁简分流和小额诉讼审理的相关实施细则,全面推动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提升诉源治理水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上半年依托法院调解平台、道交诉前调解平台调解案件923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减量。(叶劲岐 王思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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