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万元!市水利和湖泊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采砂案件

05-3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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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去后要跟我们塆里人说,千万不能再下河采砂了,不然被罚款20万,真是得不偿失。”正在签收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夏某向工作人员说道。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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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8日凌晨1:40,河道采砂管理事务中心执法人员巡查河道时发现,在某处河道管理范围内有机械和运输车涉嫌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河道采砂活动,执法人员及时控制现场并依法扣押了涉案机具车辆。


经立案调查发现,夏某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河道采砂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依法给予夏某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或者在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的,由河道采砂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船舶、设备、工具,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已经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水利部门提醒:

近年来,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依法维护河湖生态安全,不断加大河道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非法采砂低风险高回报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在此,告诫市民:非法采砂法不容!组织、参与河道非法采砂活动在经济和精神上付出惨重代价的同时,还有可能因触及刑事犯罪殃及家人就业、就学,广大群众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张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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