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
湖北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提出要积极推动住房“以旧换新”
实施流程
具体怎么换?
第一步:制定工作方案
各市州研究制定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支持国有企业根据需求,合理确定二手住房收购范围、规模、房源条件。
第三步:住房价值评估
对待收购二手住房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结果,按评估价值抵扣新建商品住房价款。
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人三方联动,实现旧房“先卖”、新房“优买”。
第一步:登记换房信息
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助换房居民发布待售二手住房信息。同时,换(购)房居民登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求信息。
财税支持
对住房“以旧换新”的,各地财政部门对个人出售二手住房的增值税给予补助,对个人购买新房的契税给予补助;对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对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给予契税补助。省级财政对市县开展住房“以旧换新”给予以奖代补。
成功案例
待市住保中心向财政部门申请收购旧房资金后直接转入开发企业账户即完成了“卖旧买新”交易。赵辉129.37平方米的旧房出售514893元,购买新房电梯房112.59平方米550000元,仅需补交35107元。
此项政策的实施,解决老百姓卖不掉旧房、换不到新房的问题,缩短旧房出售周期,从而激活市场的改善需求。
观察政策背后的逻辑,一端是促进二手房出售,畅通旧房流通渠道,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旧房通常都在地段较好的成熟小区,周边配套较为齐全,也丰富了公租房的房源,给予中低收入困难家庭更多选择;另一端是推动商品房去化,帮助房企消化新房库存。政府收购就不用操心旧房卖不出去的问题,大大减轻购新房的资金压力,这样业主就可以轻松换新房,这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