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三八”妇女节 家事审判助维权

03-08 13:06  

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家庭和睦,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和“女法官国际日”,麻城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系列活动,守护“她”幸福,激发“她”力量。

一份特殊的“三八”节“礼物”

3月7日,麻城市人民法院的女法官黄培英迎来了当事人寄来的“三八”节最好的礼物——写着“德法兼备、民心所向”的锦旗。

妇女和儿童是两大特殊群体,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麻城市人民法院黄金桥家事法庭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多年来依托“家调委”建立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用心用情,撑起一片属于妇女儿童的“法治晴空”。

寄锦旗的李某便是该庭“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的其中一位受益者。这饱含谢意的锦旗虽然不及鲜花那般艳丽,却是女法官在妇女节收到最特别、最珍贵的礼物,锦旗上8个大字熠熠生辉,表达出对黄培英法官的感激之情!

温情调解离婚纠纷 各自珍重好聚好散

近日,黄金桥家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江某与被告刘某相识相恋,共同生活8年后,被告刘某于5年前因突发高血压导致偏瘫,生活无法自理,原告在诉状中陈述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离婚。

案件承办法官骆乔在得知案件情况后,第一时间与被告家中联系,来到被告家中实地了解情况,并与被告母亲进行深入谈心。被告母亲陈述,儿子儿媳结婚早,儿媳现在才三十出头,不能耽误人家一生,经过全家深思熟虑,同意二人离婚,各自珍重。骆乔法官还详细询问了被告的经济状况,老两口身体状况,原告今后的打算等,最终双方当场达成调解意见,解除婚姻关系,各自奔赴今后的人生。

感情和婚姻都是双方的事情,需要考虑双方的感受,有爱才有家,没有爱的家庭注定不会幸福。原告江某表示未来虽然与被告刘某做不成夫妻,但是毕竟有着八多年的情分,需要帮助时一定会尽力帮忙。至此,一起离婚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巾帼普法   护航芳华

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及第三个“女法官国际日”到来之际,麻城市人民法院法官干警走上街头,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巡回审判、派发宣传页、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包含妇女权益保护、婚姻家庭、抚养赡养、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等有关法律知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法律手册及立案诉讼指引等资料。宣传活动中,法官干警针对群众提出的婚姻家庭、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权益保障等问题,以及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讲解与妇女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引导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与文明进步,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麻城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她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为促进家庭平安幸福、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采写:通讯员 汪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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