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发布第3号林长令

12-12 15:25  

日前麻城市委书记、市级林长汪国兵,麻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林长裴永波共同签发了麻城市第3号林长令——《关于切实做好林业重点工作的行动令》


林长令要求,着力提升林长制运行效能。林长制核心是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履行好林长职责,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积极协调解决林业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并一级带一级、一级督一级、上下贯通、层层落实。各地要聚焦“强基础、补短板、促提升”,严格落实林长制网络化管理责任,充实保障各级林长办工作力量,高度重视执法队、林业站(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护林员等队伍建设,强化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各林长制联系单位要全面履职尽责,协助林长巡林,督办林长交办问题,逐一销号清零。要严格督查考核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职情况,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林长令要求,科学推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围绕今冬明春国土绿化任务,稳步实施荒山绿化等工程项目,深入推进山体、城区、镇村、水岸等重点区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增量。高质量实施“双重”项目,加大对退化林、残次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病虫害除治迹地的改造和修复力度,扎实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科学落实油茶造林用地、造林主体,加快推进油茶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深入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积极开展林权收储工作,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引导农户流转林地经营权,尽快形成规模效应。积极引导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提升林业产业规模和国家储备林建设综合效益。


林长令要求,加强林业资源源头管护。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全面管护好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强化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天然林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湿地审核审批管理,严禁违规占用林地、湿地。推进天然林精准落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加快推进森林督查、“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清零。落实“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等协作机制,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护林员日常巡护工作绩效管理,确保资源源头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林长令要求,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当前已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要健全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防火责任体系,强化“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落实林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建设森林防火隔离带和生物防火阻隔带等工程。加强镇村两级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巡查管护,针对坟头、公墓区、林缘结合部等区域开展可燃物清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建立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加强联防联控,强化火源管控,完善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


林长令要求,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抢抓时间节点,全力推进重点区域病枯死树清理工作。非疫点乡镇、尤其是存在疑似病死树的非疫点乡镇,死树要清零。疫点乡镇的非疫情小班,死树要清零。疫木清理工作进度实行周报。非疫点乡镇和疫点乡镇的非疫情村务必于11月20日前完成清理任务,所有清理任务务必于2024年3月31日完成。市林长办要把松材线虫病防治纳入年终考核重点内容,将平时基础工作、任务进度、除治质量等作为量化考核的依据。要持续开展松毛虫、美国白蛾、板栗病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严防外来物种入侵,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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