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轻松过万?他被迫支付10万赎身费

12-01 21:42  

“扣留我的护照,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想回国必须给公司支付10万元的赎身费,原以为的高薪却误入电诈窝点。”近日,在恩施州恩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恩施籍男子小高(化名)向民警交代了其骗办护照借道偷渡金三角的全经过,从而揭开了境外打工挣高薪的黑内幕。


“来来来,这里上班很轻松的,一个月随随便便都月薪过万。”“兄弟来这里上班,护照、机票、路费、住宿费、伙食费通通全包......”“高薪”的确很诱人,但现实真的如此吗?我们一起来看看小高的经历吧。


骗办护照出境只为高薪诱惑


2022年,恩施籍男子小高结束了在外地长达15年漂泊务工的生活,回到家乡开了一家传媒公司,成为一名实实在在的“小老板”。


本以为日子平静如水,岁月安好。直到10月的一天,曾经的“牢友”海哥(化名)闯进了他的生活。


许久未见的海哥找到小高询问了近况,海哥说在泰国有个“加密货币”的公司急需招人,平时只需等待客户上门,负责接待维持客户关系,工资待遇还不错,一个月能挣上万元。听着海哥眉飞色舞地介绍,小高当即决定过去看看。


由于小高没有护照,在海哥的帮助下,小高拿着一套虚假出国劳务材料到外地出入境窗口骗办了护照,与预想全然不同的务工之旅就此开启。


陷入诈骗窝点沦为“键盘手”


2022年12月18日,小高拿着涛哥给自己订的机票,从厦门机场出境至泰国清迈,心中期待着光明的“前途”。然而一下飞机,小高就被所谓高薪“公司”派来接机的接应人员收走了护照。公司还派了一辆商务车接他和另外两名员工。上车后,司机说他们的公司在金三角,随后便驾车将小高一行三人送到了湄公河附近的码头。


办理好过关手续,一切看起来并无异常。小高索性在船上补了个觉,等他再次醒来时,已经到了目的地。


目的地像是一个工业园区,公司人员以方便统一管理为由,强行搜走了他们身上携带的手机、证件和现金。小高被带到一个满是电脑的办公室,领队发给他两部手机、一台电脑,他每天的工作任务就是负责操作各种软件,以投资理财、网上赌博、聊天交友等为幌子,添加各种各样的人,后续事宜则由其他同事负责跟进。


小高意识到,想象中的高薪工作,竟是电信网络诈骗。小高提出辞职不干,领头的人顿时换了一副嘴脸,在威胁、恐吓下,孤立无援的他决定暂时妥协,再向国内亲属朋友求援。


被迫缴纳“赎金”重获自由回国


小高到公司后,连续几天都没有产生收益。老板看到小高业务确实不行,不仅不能为公司带来收益,且不能安心做事,于是向他摊牌:“你凑齐10万元的赎金,我就放你离开。”


小高在家人的帮助下,终于在“园区”规定期限将钱汇入对方指定账户。小高拿回护照被送到了离回国最近的口岸,结束了“园区”生活。


在出境24天后,小高终于回国返回家乡,在和家人团聚后,他主动来到恩施市公安局金子坝派出所说明情况。


目前,高某涉嫌骗取护照出境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恩施州、市出入境部门联合金子坝派出所抽调警力组成工作专班,对本案中所涉及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展开调查。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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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骗取出境证件罪】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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